本报讯(通讯员 刘庆勇)“夏季行动”开展以来,石泉县公安局紧密结合社会治安形势特点,紧盯影响群众安全感、幸福感的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酒后滋事、打架斗殴等危害公共安全管理的行为。近日,该局城关派出所快速查处两起殴打他人案件,行政拘留5人。
8月19日,该局城关派出所接到县局指挥中心指令称:在县城某足浴店内有人打架。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开展调查工作。经查,该足浴店老板胡某、龙某与隔壁足浴店老板杨某、员工潘某因生意经营问题引发矛盾,认为潘某对该店进行口头诋毁,影响其生意。胡、龙二人遂与潘某、杨某发生争执,胡某对潘某、杨某进行殴打,被群众拉开后拨打报警电话,民警及时受案,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在案发后次日凌晨,胡某与龙某前往潘某家中与其协商医药费事宜,因意见不合,龙某与潘某发生互殴,再次报警。经询问,三人对各自殴打他人的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胡、龙、潘三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8月19日凌晨0时许,该局城关派出所接到一起因纠纷引起的殴打他人警情。接警后,城关派出所立即组织民警对案情展开调查。经查,违法行为人宾某、余某在县城老街某酒吧内酒后因琐事发生纠纷,并引发肢体冲突,双方以拳脚、椅子击打等方式进行互殴,均受轻微伤。经询问,宾某、余某二人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违法行为人余某、宾某已分别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十二日、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打架斗殴成本高,切莫以身试法。打架斗殴没有赢家,“打赢坐牢,打输住院”,算好打架成本账,遇到争执冷静处理,如一方情绪激动,无法协商,请及时报警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