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回到顶部

西安泾河工业园(北区、南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第一次环境信息公示

2025-01-13 09:55:5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技术指南(试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法规政策要求,现将西安泾河工业园(北区、南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概况

西安泾河工业园位于西安市高陵区境内,始建于1988年,是西安市渭北工业区高陵装备工业组团的重要组成部分。泾河工业园以泾河为界划分为南区和北区,其中北区规划面积为45.06km2,南区规划面积为6km2。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环环评〔2020〕65号)要求:对可能导致区域环境质量下降、生态功能退化,实施五年以上且未发生重大调整的规划,产业园区管理机构应及时开展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编制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因此,西安泾河工业园管理委员会组织开展本次跟踪评价工作,编制《西安泾河工业园北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和《西安泾河工业园南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

通过本次跟踪评价,重点掌握泾河工业园北区、南区总体规划、规划环评与审查意见的执行情况,明确园区环境质量及变化趋势,排查园区存在主要环境问题,提出缓解及解决问题的措施方案,促进园区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二、实施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实施单位:西安泾河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崔女士

联系电话:029-86032695

邮箱:gwhhbk86032695@163.com

三、跟踪评价报告编制单位的名称

编制单位:陕西省现代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浐灞国际港兴泰七街168号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8991267270

邮箱:406752546@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附后,可直接下载后填写。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采用电话、邮件、信函、面谈等形式发表自己对本次跟踪评价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填写完整的公众意见表反馈至规划实施单位或跟踪评价报告编制单位。

西安泾河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2025年1月13日

附件下载:附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西安泾河工业园北区).docx

附件下载:附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西安泾河工业园南区).docx

责任编辑:郑艳妮
扫一扫分享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