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四采油厂延安区域老油田维护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向社会进行第一次环境信息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四采油厂延安区域老油田维护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延安市安塞区、志丹县
建设内容:管线隐患治理工程(管线总长28.85km,包括5条出油、集油管线12.57km,15条注水管线16.28km。)和部分站场的改造工程。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四采油厂
联系人:高工 联系电话:029-86502708
地址:宁夏银川市大新乡燕鸽湖石油基地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陕西新溢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15991705679 电子邮箱:1437512114@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按照下方网络链接中的格式要求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o0Mk-0PBlQcDsStkOkRaeQ 提取码: i12x。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传真、电话联系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众意见征求时限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四采油厂
2025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