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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相关内容

《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将于7月1日起施行

2025-06-28 16:19:32 来源:西北在线

本报讯(记者 刘姚尧)6月27日,记者从《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5年5月28日,陕西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修订通过了《实施办法》,将于2025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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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实施办法》共七章五十三条,在与上位法结构保持一致的同时,对保障职工建会入会权利,强化工会服务职工职能作了进一步细化完善:充实总则规定,突出工会工作要坚持党的领导,明确工会性质,增加了工会工作的指导思想、对职工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产业工人队伍,加强数智化建设的相关内容。

“此次修订,在《实施办法》的总则中,新增‘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条款,一方面是延续上位法精神,另一方面,也通过地方立法的方式进一步推动陕西省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陕西省总工会副主席、党组成员王占军表示。

《实施办法》在工会组织建设方面,明确县级以上总工会推进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工会组织建设,推动平台企业、平台用工合作企业建立工会组织,积极吸纳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加入工会。工会权利和义务方面,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灵活就业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会参加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工会发挥参与劳动争议多元化解的职能作用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在基层工会组织作用发挥方面,明确了工会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依法行使经营管理权,维护董事会、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的合法权益,支持其履行职责的相关内容。以及工会的经费和财产方面,对工会经费、工会资产的监督管理等内容进行规定。

近年来,陕西省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中,取得了积极成效,陕西省总工会作为此项工作的牵头部门,推动出台政策文件60余项,推动产改内容写入政府工作报告、纳入省属国有企业责任考核,在市、产业和企事业单位分类开展创新工作试点,建立产改职工评价员队伍,开展了一系列的劳动和技能竞赛、创新创造活动,例如常态化开展的“十百千万”劳动和技能竞赛、“四技五小两比”群众性创新创造活动,培育三秦工匠240人、大国工匠7人,数量位居全国第三。

 

责任编辑:郑艳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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