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姚尧)7月21日,记者从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省委、省政府要求,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统筹推进全省民营经济发展,将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和推动《陕西省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七大行动”实施方案》落实作为促进陕西民营经济发展的强大动力和坚实法治保障。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通过多方式、多维度宣贯《民营经济促进法》,扩大社会面知晓度。依托陕西日报、陕西广播电视台对全省各级各部门宣贯落实情况进行报道;通过移动、联通、电信三大运营商发送公益短信;在政务服务大厅等企业群众办事场所、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通过张贴海报、发布信息等方式宣传推广;结合陕西省实际,按照关中、陕北、陕南三个片区,邀请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营经济发展局有关负责同志、国家宏观经济研究院专家和省内相关专家,对民营企业代表和省、市相关部门就《民营经济促进法》进行宣讲解读,构建专家学者与民营企业“面对面”沟通、“零距离”交流格局,培训人数达300余人次。
同时,分别赴民营企业和基层县区,邀请科技创新类、对外开放类、服务业及制造业等不同类型、在省内有代表性的民营企业和各级各有关部门召开座谈会,听取对贯彻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创新“十五五”规划纲要编制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意见建议;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与秦商总会座谈交流,听取秦商总会民营企业代表对破解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全省“十五五”规划编制的意见建议;组织召开民营企业家座谈会,与省工商联、省总商会以及省内30位来自不同行业的民营企业家,就当前全省经济运行情况和民营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实际困难,进行深入交流。
按照陕西省《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七大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持续推进深入实施破除市场准入壁垒、加大民营经济要素支持等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的3个行动和政策精准送达、依法减税降费、加力推动清欠等12项具体工作,主动对接相关厅局建立协同联动机制,明确责任分工,细化任务清单和时间节点,共同研究制定配套实施细则,合力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切实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