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姚尧)8月26日,记者从陕西省财政厅获悉,延安市财政局联合延安市委组织部印发《延安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明确培训计划编制审批、开支范围和标准、培训组织及报销结算等要求。
《办法》共分7章33条,重点完善和补充了四个方面的要求。在培训地点与规模管控上,办法明确培训原则上应在单位常驻地举办,确需在市外举办的,必须履行严格的审批程序,经市委组织部审批,并明确市外培训次数、人数、时间要求。在培训方式上,加强对培训的统筹,提倡线上培训、“多事一训”“请进来”培训等方式。在会议支出管理上,明确培训费开支的上限,伙食费明细标准,各项费用调剂要求。在预算管理上,明确培训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并细化到具体项目,执行中不得突破。严禁超预算、超范围、超标准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