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回到顶部

《咸阳市东庄水库库区周边管理条例》将于9月1日实施

2025-08-26 21:02:59 来源:西北在线

本报讯(记者 吕新涛)8月26日上午,咸阳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咸阳市东庄水库库区周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将于9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陕西省库容最大的战略水源储备库——东庄水库,迈入依法治理、系统保护与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

66

东庄水利枢纽工程是国务院确定的170项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之一,也是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的关键实践。其集成防洪减淤、城乡供水、清洁发电和生态修复等多元功能,预计今年11月下闸蓄水,对保障黄河安澜、优化区域水资源配置具有里程碑意义。

科学划定范围 确立治理新框架

《条例》首次明确东庄水库库区周边管理范围为“库区保护范围线外延一千米区域”,统筹衔接省级泾河岸线规划与市级国土空间规划,实现了管理范围的法定化、精细化,为后续执法与保护提供了清晰的空间依据。

七大禁止行为 筑牢生态法治红线

针对库区生态脆弱性和水质安全敏感性,《条例》严格设立七类禁止行为,包括禁止新建扩建化工项目、禁止采石挖砂、禁止倾倒废弃物等,显著强化了对破坏生态行为的法律约束,为库区构筑起一道法治“高压线”。

多元协同共治 明确三级责任体系

《条例》构建了“市级统筹、部门协同、县级主责”的责任机制。咸阳市人民政府负总责,永寿、淳化、礼泉、泾阳及彬州五县(市)承担属地管理,水利、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13个部门依职责分工协作,实现从“单一治理”到“系统共治”的转变。

推动绿色转型 统筹保护与发展

值得关注的是,《条例》不仅是一部“保护法”,更是一部“发展促进法”。它提出发布产业指导目录、优化农业结构、推广生态种植、发展生态旅游等具体路径,推动库区周边区域从传统资源消耗型发展模式向绿色低碳转型,实现“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的有效转化。

文化赋能旅游 激活泾河文脉

《条例》专章规定文化保护与文旅融合,提出挖掘泾河流域文化、保护不可移动文物和农耕遗产、打造标志性旅游线路等举措,推动水利工程与地域文化、生态旅游深度融合,为区域发展注入新动能。

法治护航 守护一泓清水

咸阳市水利局局长韩彦霄介绍,下一步咸阳将组织开展《条例》宣传培训,强化执法联动与智慧监测,建设全链条保障体系,推动库区治理能力现代化。

《咸阳市东庄水库库区周边管理条例》的出台,不仅是法治与生态的深度融合,更是对“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理念的地方实践。

责任编辑:王菲
扫一扫分享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