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姚尧)9月2日,记者从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根据《省委功勋荣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创建示范项目批复意见的函》有关精神及《陕西省营商环境创新示范区创建活动工作方案2025》(陕发改营商〔2025〕674号)有关安排,经县区申报、市级推荐、评审公示,全省17个县区成功创建省级营商环境创新示范区。
据了解,最终确定包括西安市雁塔区、西安高新区、浐灞国际港、未央区、千阳县、扶风县、长武县、咸阳高新区、耀州区、合阳县、黄陵县、府谷县、榆林高新区、城固县、汉阴县、安康高新区、商南县17个县区为全省营商环境创新示范区。从区域分布看,西安4个,宝鸡、咸阳、榆林、安康各2个,铜川、渭南、延安、汉中、商洛各1个。
此次创建活动旨在发挥先进地区示范引领作用,激发各地优化营商环境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为全省营商环境持续升级提供实践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