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庞玲玲)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正式批复,同意陕西省与安徽、江西两省共同开展优化药品补充申请审评审批程序改革试点。该批复(国药监药注函〔2025〕75号)于2025年9月11日正式下发,标志着陕西省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进入新阶段。
根据批复要求,三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严格按照《优化药品补充申请审评审批程序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组织开展试点工作,同时落实《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加强优化药品补充申请审评审批程序改革试点管理的通知》(药监综药注函〔2024〕599号)要求,切实加强组织管理,确保试点工作稳步推进。
此次改革试点的实施,将显著提升药品补充申请的审评审批效率,进一步激发医药企业创新活力,对促进陕西省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新产品上市进程具有重要意义。试点工作的开展也将为全国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积累宝贵经验。
陕西省药监局表示,将抓住此次改革机遇,不断完善审评审批体系,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医药产业创新发展,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促进健康产业发展做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