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喻东平)十二月的山风带着寒意,略阳县乐素河镇瓦房村委会会议室里却暖意融融。二十多名党员集中在一起,手中拿着刚发的宪法读本,村党支部宣传委员王正洲站在台前,正指着册子上的条文,用地道的方言讲解着:“咱们看这一条,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
这是宪法宣传日里的寻常一幕,却又有些不同——课堂不仅在会议室,也在村民熟悉的广场上、田埂边,甚至几处老屋的堂屋里。村党支部决定把宪法学习搬到日常场景中,干部分片主持召开这样的宪法学习会。

12月4日,瓦房村党支部组织党员集中学习宪法。(徐雪萍 摄)
会议宣讲结束后,几位驻村队员没有急着散去,而是跟着村干部走到了刘家山组的刘青绪家。屋里火塘烧得正旺,附近的村民围着火塘坐下,一场“火塘会议”自然开始了。村委会副主任徐雪萍没有照本宣科,而是从村里前不久调解成功的一桩宅基地纠纷说起。“当时我们就是依据宪法和相关法律,明确了权利义务……”她讲得实在,大伙听得入神,不时有人插话询问。火光照在每个人脸上,法律条文似乎也变得温热起来。
这样的“土办法”在瓦房村很受欢迎。几天前,丁家营院坝里也举办过一场“院坝会议”,干部和党员们坐在长条凳上,讨论着村民自治与宪法的关系。没有主席台,没有话筒,你一言我一语,宪法中关于基层民主的规定就这样在闲聊中深入人心。
除了集中讲解,村里还用了不少“静默”的方式普法——村委会墙头新贴的标语简洁醒目,宣传栏里挂着图文并茂的解读海报,志愿者走家串户发放的宣传资料,被不少村民认真收在了抽屉里。
“以前觉得宪法高高在上,现在明白了,它管的就是咱们身边的事。”老党员庞素珍感慨地说。她印象最深的是那次在自家菜地边的田埂上,驻村工作队员举着村里集体经济发展的例子,讲宪法对集体经济保护的规定,“一下子就懂了。”

在村民刘青绪家的火塘边,法治宣传很接地气。(喻东平 摄)
从广场到火塘,从院坝到田头,瓦房村的宪法学习没有停留在形式上。村支书徐守平说,他们特意安排在不同场景、用不同方式反复讲解,“就是让党员先学懂,再带动群众。”这种“身边人讲身边事”的方式,让抽象的法条落地生根,变成了村民能理解、能运用的实实在在的道理。
天色渐晚,刘青绪家的“火塘会议”散了。老人们揣着宪法读本走出门,三三两两地议论着刚才听到的内容。夜色中的瓦房村,灯火渐次亮起,宁静中透着几分踏实——那是一种法治逐渐融入乡土后,生长出的安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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