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倩)1月19日,记者从陕西省民政厅获悉,《陕西省实施〈地名管理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26年2月1日起施行。作为陕西省地名管理领域首部政府规章,《办法》以法治化与规范化为主线,通过确立民政部门前置审核机制、强化地名文化保护传承两大创新举措,为全省地名管理工作树立了新标杆、注入了新动力。
《办法》明确赋予民政部门对住宅区、楼宇等名称的前置审核权,从根本上解决了以往管理中存在的部门协同不畅、命名随意等问题。根据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在审批相关项目名称前,须征询同级民政部门意见,获批后还需向民政部门备案,并由民政部门统一向社会公布。该制度与“统一监管、分级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管理体系相结合,清晰界定近20个相关部门职责,通过审核前置、备案公开等机制,从源头上遏制“一地多名、一名多写”等现象,确保地名规范统一。
《办法》设立地名文化保护专章,系统构建保护体系,彰显陕西作为历史文化大省的自觉与担当。一方面,全面推进古城、古县、古镇、古街巷等地名文化遗产调查与保护,对符合条件者纳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另一方面,加强红色地名资源保护,通过普查建档、建设展示场所等方式传承红色记忆。此外,《办法》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地名文化产品开发,推广二维码地名标志等智慧化形式,推动古老地名在现代社会中焕发新生。
《办法》还致力于打破“信息孤岛”,建立跨部门地名信息共享机制,提升地名数据在乡村振兴、应急救援等领域的服务效能;明确地名标志“谁设置、谁维护”原则,并完善法律责任条款,构建覆盖命名、使用、维护全链条的法治化管理体系。
陕西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全面开展政策宣传与培训,推动各地建立协调机制、完善配套制度,并启动地名文化遗产普查工作,确保《办法》切实落地。随着该规章的实施,陕西地名管理将全面步入法治化、科学化、规范化的新阶段,不仅为社会治理提供有力支撑,也使深厚的地名文脉在有序传承中生生不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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