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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调整失业保险待遇标准

2026-01-26 14:20:37 来源:西北在线

本报讯(记者 刘姚尧)近日,记者从陕西省人社厅获悉,陕西省人社厅、陕西省财政厅日前发布通知,决定调整陕西失业保险有关待遇标准,一类区2138.4元/月,二类区2025元/月,三类区1926元/月。调整后的失业保险待遇标准从2026年1月1日起执行。

陕西省人社厅相关处室负责人介绍,失业保险金标准相关的失业保险待遇随之调整,其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职业培训参照《关于印发<陕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中就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执行,补贴标准最高不得超过2个月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

根据政策,一类区包括西安市新城区、碑林区,咸阳市秦都区、渭城区,榆林市榆阳区、横山区,杨陵区等19个县(区)。二类区包括西安市鄠邑区,咸阳市兴平市,铜川市王益区,延安市宝塔区等42个县(区)。三类区包括宝鸡市凤翔区,咸阳市永寿县,延安市黄龙县,汉中市镇巴县等46个县(区)。

责任编辑:王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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