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了钱不还,担保人也要跟着背锅?”
这是3月25日商洛市商州区杨峪河镇一位村民在巡回审判现场旁听时的脱口疑问。正是这样的问题,让商洛法院“巡回审判+”多元解纷模式有了最生动的体现。
近年来,商洛法院依托“一法庭一特色”建设,精心打造并持续优化“巡回审判+”多元解纷矩阵,撬动多方力量协同共治,为基层治理织密织牢法治防护网,让法槌声回荡在社区乡村,让司法温情浸润商山洛水角落,切实把公平正义送到群众家门口。
巡回审判+金融普法:筑牢乡村金融安全防线

“法官,亲戚在信用社贷款让我帮忙担保签了名,我咋就成了欠债人?”
商州法院走进杨峪河镇吴庄村,把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庭审现场“搬”到群众家门口。巡回审判选取乡村易发金融借款纠纷,周边群众自发到场,全程观摩,清晰了解金融借款合同的权利义务、担保及违约等责任承担。
巡回审判结束,法院在村委会广场开展集中普法宣讲,精准对接乡村群众司法需求,用审判案例和通俗易懂语言,拆解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的常见问题。现场还设置“法治盲盒”有奖问答环节,调动村民参与热情,大家踊跃答题,在轻松热烈的氛围中让法治知识入脑入心。宣讲结束后,法院联合信用合作社、陕西金融消费纠纷调解中心商洛工作站,就地召开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座谈会。各方就“先行调解+金融绿色通道”速裁快审快结模式、金融风险源头防控、常态化联合普法等深入研讨,为后续高效化解金融纠纷、共同守护群众财产安全凝聚工作合力。
巡回审判+上门调解:服务“三农”彰显司法温情

“法官同志,请你一定要帮忙,我家里几十头猪离不开人,到法院开庭根本走不开,可这笔饲料款纠纷也不能一直拖着啊!”
4月3日,丹凤法院庾岭法庭法官吴鹏接到被告张某的求助电话,语气里满是焦急与无奈。
张某长期从事生猪养殖,受市场行情波动影响,养殖收益下降,拖欠原告饲料款未能按期偿还,双方因此对簿公堂。受案后,张某向吴鹏说明实际困难。法官了解情况后认为,该案事实清楚,争议焦点明确,且被告确有现实困难。为减少当事人诉累,在征得原告同意后,吴鹏决定启动巡回审判,将庭审现场设在张某家中,就地开庭、当场调解。
农家院里,一张桌子就是审判台,几把椅子便是当事人和旁听群众的席位。围绕饲料供应、欠款金额、履行期限等争议问题,吴鹏组织双方陈述、举证和协商,并结合案件事实与法律规定释法说理,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经耐心调解,双方达成分期付款协议,纠纷妥善化解,既维护了原告合法权益,也保障了被告养殖生产正常运转。
巡回审判+生态普法:守护秦岭生态安全屏障

“我以后再也不捕猎野生动物了,一定好好守护秦岭山水草木。”4月9日,商南法院在金丝峡镇一村委会公开宣判一起非法狩猎案,用鲜活案例敲响生态保护警钟,让生态法治理念扎根群众心中。
被告人张某某在秦岭禁猎区、禁猎期内,多次使用自制猎套、犬只撵猎等禁用方式,在村集体山林及周边林地非法猎捕国家“三有”保护动物,破坏当地野生动物资源和生态平衡。案发后,公安机关通过现场勘查、物证鉴定、证人证言等方式固定全案证据,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检察机关以非法狩猎罪对其提起公诉。案件审理过程中,张某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并主动预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认罪悔罪态度诚恳。法庭当场对其作出宣判,当地政府、村干部及村民代表等百余人全程旁听。
“以前觉得打几只野味不算什么大事,今天才知道可能坐牢!”一位旁听村民感慨道,法院将庭审现场前移至群众身边,用“身边案”警示“身边人”,这种“看得见、摸得着”的审判方式,极大地震撼了旁听群众,也让生态保护的法律底线更加深入人心。宣判后,法院联合乡镇政府、村委会通过法治讲座、发放生态环境法典、野生动物保护法等资料,普及禁猎区、禁猎期、禁用工具及非法狩猎法律责任等知识,结合典型案例用通俗语言解读法律条款,提醒群众自觉远离非法狩猎、收购、运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违法行为。
展望未来,商洛市两级法院将继续深耕“巡回审判+”多元解纷模式这片“沃土”,以更加灵活多样的方式化解矛盾纠纷,让司法服务更加贴近群众需求,为乡村振兴和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司法后盾。(通讯员 李從熇 刘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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