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刘正龙)5月7日,记者从省农业农村厅获悉:《陕西省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管理工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近日印发,自2026年5月20日起施行。此举旨在进一步规范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申报、建设、绩效评价、监督管理等全链条工作,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动产业园提质增效、聚集发展。
《规范》明确,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规划布局应符合当地现代农业发展战略,规划面积不少于10万亩,核心区不低于1万亩,重点围绕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兼顾区域优势特色产业,选择1至2个主导产业。产业园总产值须达到20亿元以上,主导产业全产业链产值占比不低于50%,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75%以上,加工业产值与农业总产值比达2.4∶1。
在科技支撑方面,产业园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应高于本市上年平均水平,至少与1家省级以上科研院所或高校建立合作关系,近3年应用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5项以上。在绿色发展方面,园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检测合格率达98%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
《规范》对资金使用作出严格规定。省级财政资金重点支持规模种养、加工物流、科技创新、品牌培育等具有较强公益性和带动能力的环节,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
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期限一般为3年,因不可抗力可申请延期1年。省农业农村厅将组织开展中期和末期绩效评估,重点评估阶段性建设任务完成情况。未通过评估的,整改后可申请重新评估,仍不合格的,取消建设资格。
《规范》还明确了申报条件、申报程序、调整变更流程及监督管理要求,强调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确保项目持续发挥效益。市、县农业农村部门应及时总结推广产业园建设管理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把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真正让产业园成为产业升级的引擎、农民增收的平台。”省农业农村厅相关负责人说,“我们将加强政策解读和培训指导,确保《规范》落地见效,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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