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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购进未赋码药品 追溯信息不一致不得入库

宁夏全域推动药品信息化追溯

2026-06-01 09:08:24 来源:宁夏日报

5月31日,记者从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今年以来,我区全域联动推进药品全品种全过程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织密药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安全监管网络,切实守护群众用药安全。

自治区药监局明确要求,10月底前,全区零售药店及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赋码药品入出库扫码率、数据上传率需提升至95%以上;12月底前,民营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机构将全面完成药品追溯体系搭建工作。

针对不同主体信息化基础差异,我区各地采取分域施训、分类指导方式推进工作。自治区药监局分2场次组织全区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总部及零售药店、医疗机构开展线上培训;银川市分11场次对2800余名监管及从业人员开展政策解读与实操轮训;西吉县依托线上平台对550余人实施“集中攻坚+直播学习”;贺兰县、平罗县邀请“码上放心”工程师现场演示扫码上传、异常处置等流程。

零售药店和医疗机构严格做到“入库必扫码、出库(使用)必扫码、数据必实时上传”。严禁购进未赋码药品,对追溯信息不一致情形不得入库并及时反馈。鼓励通过软硬件升级实现与医保系统对接,确保追溯数据真实、完整、准确。

自治区药监局推动建立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医保跨部门联动机制,对未建立追溯制度、数据弄虚作假、一码多销等违法行为依法从严查处,情节严重的纳入失信名单实施联合惩戒。海原县、平罗县等地开展联合检查,将追溯执行情况与医保基金监管、药品使用质量安全相结合。固原市将追溯工作与处方药销售、执业药师挂证整治同步推进,开展交叉检查与观摩通报,推动企业从“要我扫”向“我要扫”转变。(记者 智慧)

“通过全品种全过程追溯,实现药品从上市许可持有人到终端使用的闭环管理,有效防范回流药、假劣药风险。”自治区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说。

责任编辑:刘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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