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姚尧)6月10日,记者从陕西省财政厅获悉,陕西省财政厅联合陕西省商务厅、陕西省委金融办出台《陕西省中小微外贸企业银行贷款(秦贸贷)风险补偿实施细则》。通过构建政银联动、风险共担、精准赋能的财政金融支持机制,切实解决中小微外贸企业融资难题,为陕西省外贸市场主体纾困赋能、蓄力增效。
降低融资门槛,优化授信服务。单户企业贷款额度可达30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其中,500万元及以下贷款以信用方式投放,企业无需提供抵押、质押及担保措施,缓解轻资产中小微外贸企业的融资难题,有效拓宽企业融资渠道、缓解资金周转压力。
严控融资成本,限收额外费用。信用类贷款利率不超过一年期LPR+80BP,抵质押类贷款利率不超过一年期LPR+50BP,银行不得另外收取贷款保证金、融资手续费等任何其他费用,切实为企业减负松绑,保障企业低成本获取信贷资金。
建立风险分担机制,激发银行放贷活力。针对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融资及500万元以内“首贷”企业融资补偿比例达70%;500万元至1000万元“首贷”企业融资补偿比例为60%;其余贷款补偿比例为40%—50%。差异化的财政风险补偿机制,有效破解银行“不敢贷、不愿贷”问题,充分调动金融机构服务中小微外贸企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下一步,陕西省财政厅将协调陕西省商务厅,有序推进合作银行遴选、企业白名单入库等重点工作,常态化开展银企精准对接服务,持续畅通财政金融赋能实体经济的传导渠道,以精准高效的金融“活水”浇灌外贸市场主体,全力推动全省外贸产业稳规模、优结构、提质效,助力陕西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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