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姚尧)7月27日,陕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听取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报告显示,陕西省持续压实保护责任,划定生态保护红线3985.91万亩,纵深推进“五乱”问题专项整治,省级台账问题从2020年3871个降至90个;22座矿山纳入绿色矿山名录,177座尾矿库完成闭库销号,实现在用尾矿库在线监测实现全覆盖。
生态治理成效持续显现,“守护祖脉秦岭三年行动”收官,2023年至2026年6月,秦岭区域完成造林437.82万亩、巩固成果364.6万亩;秦岭山水工程修复生态3.9万公顷,治理河道岸堤710千米,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894平方公里。2025年森林火灾受害率远低于国家控制指标,丹江干流出省断面水质首次达到Ⅰ类,秦岭陕西段生态环境质量优良等级面积占比99.4%。
报告提出,要紧盯问题抓实整改,严控矿山开发强度,整治历史遗留污染,补齐环保基础设施短板,防范外来物种入侵,守护秦岭生物多样性。健全长效管护机制,运用数字化手段常态化排查整治“五乱”问题,科学规划徒步线路,建立有偿救援机制;加快大熊猫国家公园陕西片区建设,修订完善配套法规制度。高标准推进引汉济渭、引嘉入汉等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启动条例修订工作,坚持最严格保护基调,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统筹生态保护与民生发展,守护好国家生态安全屏障,让秦岭美景永驻、青山常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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