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倩)7月30日,记者从陕西省文物局获悉,陕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查批准《渭南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条例将于2026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当地传统村落保护传承筑牢法治根基。
渭南地处关中平原,是关中农耕文明、黄河流域文化重要承载区域,传统村落资源禀赋突出。目前全市拥有43个国家级传统村落、100个省级传统村落,传统村落总量位居全省第一,承载着丰富的乡土历史、民俗文化与古建筑遗存,保护需求迫切。
条例围绕保护与利用两大维度划定清晰规范,构建起传统村落法治保护体系。在保护层面,条例明确传统村落实施整体保护,完整留存村落传统格局、历史风貌、空间尺度,严禁随意破坏配套自然与人文环境;将特色民居认定为传统建筑并列为保护重点,要求修缮维护严格恪守原有空间布局、建筑外观、主体结构与传统营造工艺。若需对传统建筑开展外立面改造、加装设施、改动结构或变更使用功能,必须由属地住建部门联合文旅(文物)部门审批,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守住村落原生风貌底线。
在活化利用方面,条例坚持以村民为主体,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建立健全收益共享分配机制,调动村民参与保护发展的积极性。条例鼓励村民以自有房屋、土地经营权、资金等入股,发展乡村民宿、农耕体验、文化创意等特色文旅产业;支持盘活传统建筑资源,打造村史馆、非遗展馆、民俗传习所等公共文化空间,常态化开展民俗展演、乡土文化活动。同时重点扶持传统营造工匠、民间艺人、非遗传承人开展技艺教学与传承实践,推动传统村落活态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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