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姚尧)7月30日,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召开《陕西省征兵工作条例》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2026年7月29日,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陕西省征兵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8月1日正式施行。条例出台标志着陕西省征兵工作进入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发展的新阶段,对于提升全省征兵工作质效、为部队输送高素质兵员、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据了解,《条例》共六章四十七条,在与上位法结构保持一致的同时,对征兵工作的领导体制、职责分工、兵役登记、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审定新兵、优抚优待、接兵退兵、法律责任等作出全面规定,内容系统全面、针对性操作性强,为依法开展本省征兵工作立起了规矩、明确了遵循,增强了制度刚性。《条例》在第十五条、第三十九条建立大学生预征、升学复学、教育资助、定向招录、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招聘全链条政策闭环;在第三十七条至三十九条完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退役士兵创业扶持、就业安置配套政策,细化拥军优属法定权益。
陕西是红色革命热土,延安精神滋养拥军报国传统。《条例》立足陕西红色资源,构建常态化国防宣传教育体系,依托延安、陕甘宁革命旧址资源,加强红色征兵宣传,厚植青年参军报国情怀。陕西省持续赓续红色血脉,拍摄制作《陕西娃当兵咧》《三秦好儿郎 强军在召唤》《争从戎》等征兵宣传短视频,全网点击观看量累计破6亿次,在全国打响了陕西征兵品牌。
同时,陕西省在全国率先出台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按学历统一优待政策、役前教育规范、拒服兵役联合惩戒措施等制度规定,首创“役前教育亲属会”模式,推动征兵工作实现转型升级。
下一步,军地各相关部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主体责任,统筹抓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和《条例》的学习宣传,理解吃透三部法的内容,全面掌握条例规定。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将按照省地方立法条例的规定,在《条例》实施满一年后,将对其实施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助力规范征兵行为,确保征兵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有序运行。不断提升征兵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为新时代国防事业作出更大贡献。


扫一扫分享本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