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子终于达成和解,剩余案款分期履行!”近日,蒲城法院的执行干警难掩内心喜悦。在干警持续跟进与多方协调下,成都某公司申请执行蒲城县某单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顺利办结,以和解方式实现了案结事了。
这起案件缘起于设备款长期拖欠引发的诉讼,蒲城法院经审理依法作出裁判,判决蒲城县某单位支付成都某生物公司货款等各项款项共计四千余万元,判决生效后,该单位仅仅履行数百万元,剩余大额货款迟迟未能清偿。成都某生物公司向蒲城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承办法官在查阅案卷后发现,本案被执行人名下核心财产几乎全部用于日常运转及常规业务开支。如果机械采取全面查封、冻结的强制措施,将直接导致该单位正常运转全面停滞。但如果不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任何查控措施,又极易引发申请执行人的强烈不满,甚至会落下地方保护的嫌隙,直接损害司法权威及公信力。承办法官迅速找准案件核心矛盾:唯有以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为出发点,推动双方握手言和,才能既充分保障胜诉方的合法权益,又确保该单位日常运转平稳有序。
为破解双方多年来积累的信任僵局,承办法官没有仓促启动强制查控流程,而是主动开展实地走访,对接相关职能部门,细致核查被执行人的资金流转现状与实际履行困难。同时多次与申请执行人坦诚沟通,逐步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在摸清案件全部底数后,承办法官把握善意文明执行尺度,预判不经强制措施仍有化解纠纷的现实可能性,为后续案件和解工作找准了方向。在被执行人连续四个月按方案履行部分案款后,双方信任基础逐步筑牢。承办法官再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展调解。得知成都某生物公司内部股东之间对和解方案存在意见分歧,便专门邀请全体股东参与和解现场,当面释明案件全部情况与执行现实困境,最终促成全体股东达成一致意见,案件顺利实质性化解。
本案虽未对被执行人的账户资金采取刚性强制措施,但最终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最优效果。执行工作从来不是简单的“一执了之”,既要牢牢坚守司法底线,依法保障胜诉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也要穿透案件表象,兼顾背后关乎民生保障的现实考量。蒲城法院执行干警以“柔性斡旋+刚性约束”的善意文明执行思路,在法律框架内跳出机械办案的固化思维,用有温度的执行方式,既为公共服务运转留住了空间,也让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实质兑现,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执行案件中,都感受到司法的公正力度与人文温度。
通讯员 施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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