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姚尧)9月7日,记者从陕西省财政厅了解到,铜川市对《市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全面修订,于2026年8月4日印发实施。此次修订紧扣“过紧日子”要求,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着力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重点从培训总量和预算管控、网络培训费用支出标准、全过程闭环管理等方面对原有制度进行系统性完善,推动培训经费管理更加科学、精细、规范。
铜川市针对培训数量偏多、会议培训界限不清等问题,《办法》从计划和实施两端发力规范。在培训计划环节,明确各单位应加大对内设机构举办培训的统筹整合清理力度,合理控制培训数量、时间与规模,严禁以培训名义召开会议,严控外出培训审批和预算编制,可充分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开展培训。
培训实施环节,规定单位年度培训计划一经批准,原则上不得调整,确因工作需要临时调整培训项目的,须经本单位财务部门审核,报本单位领导办公会议或党组(党委)会议批准,从源头上堵住随意开支的口子。
顺应数字化培训新趋势,《办法》一方面在培训费构成中新增“网络平台资源费”“网络课程制作费”“网络课程购置费”三类明细,逐项界定开支范围,并明确使用单位内部信息系统开展培训产生的系统建设与运行维护相关费用不得从培训费中支出,严防重复列支。另一方面,针对现场、直播、录播等融合授课场景,明确讲课费应按实际学时计算,现场课与直播课同时进行的,不重复计费;若同步录制网络课程,经单位内部审批后可适当增加讲课费,确保支出有据、标准清晰。
《办法》从“红线、痕迹、实效”三个维度同步发力,将管控规范延伸至培训费管理的每个关键节点。事前划清红线,在原有禁止性规定基础上,新增“严禁向学员发放纪念品,开班和结业仪式一般不合影,不制作、发放影集或纪念册”等内容,重申不得向参训人员收取或向下级、其他单位摊派转嫁费用。事中强化留痕管理,确保每笔支出真实合规、有据可循。事后突出问效问责,规定各单位应加强培训费支出绩效管理,自觉接受审计部门监督,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追责。
此次修订是铜川市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办法》以从严从紧、规范透明、提质增效为导向,以制度刚性推动机关培训费管理向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纵深迈进,为财政资金安全高效使用筑牢坚实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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