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咸阳市渭城大队针对辖区低速三、四轮代步车辆,特别是非标四轮老年代步车违规上路突出问题,坚持宣传引导、集中整治与依法处置一体推进,组织开展专项劝导整治行动,向驾驶人发放《交通安全告知书》,讲清法规规定和安全风险,同步开展非标四轮老年代步车集中清整,严管严控非标四轮车辆,引导驾驶人主动停止违规驾驶,切实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加强研判摸排,明确工作重点。组织警力深入辖区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对低速三、四轮代步车辆、老年代步车通行使用情况开展摸底研判,摸清车辆底数、通行规律,细化劝导、标识喷涂、签订承诺、路面查处等处置措施,确保集中整治行动有序推进。


强化路面劝导,做实宣传引导。执勤民警在重点路段向驾驶人发放《交通安全告知书》,结合车辆未列入工信部机动车产品公告、无3C认证、无法办理登记上牌、无法投保交强险及商业险等实际,讲清其不具备合法上路资格的安全风险和法律后果。对非标四轮老年代步车,现场喷涂“非标车辆、禁止上路”警示标识,组织驾驶人签订不上路承诺书,劝导驾驶人立即停止在城市道路、公路等公共道路驾驶,就近停放、不再驾车上路;并引导其选择公交车、出租车、合规上牌电动自行车等合法交通工具出行。


坚持依法处置,扩大宣教实效。对劝导教育、喷涂警示标识、签订承诺书后仍然驾车上路的非标车辆,依法扣留车辆并予以处罚,形成强有力警示震慑;同时广泛开展“不购买、不驾驶、不乘坐”宣传,动员驾驶人转告家人亲友,从源头减少非标低速三、四轮代步车辆使用,巩固劝导整治成效。
下一步,渭城大队将持续深化低速三、四轮代步车辆、非标老年代步车交通安全劝导整治,健全日常宣传、标识管控与路面执法相结合的长效管理机制,持续保持严管态势,全力防范涉此类车辆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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