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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6日,记者从陕西省消保委获悉:为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群众科学理性消费、依法高效维权,陕西近期联合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等地消费者组织发布“双十一”网络购物消费提示。
理性消费,避免冲动盲目购物。消费者应坚持“按需购买、实用为先”原则,辨析营销话术;根据实际用量采购物品,避免囤货造成闲置积压与资金损耗。同时,青少年群体应在家长监护下购物,远离超前消费、透支消费,树立理性、节俭的消费理念。
甄别促销套路,警惕各类消费陷阱。消费者要仔细辨别,警惕“先涨后降”、虚标原价再打折等套路,防范大数据杀熟;谨慎参与预售活动,明确尾款支付、退款退货条款;优先选择资质齐全、信誉良好的正规电商平台、品牌官方旗舰店与直营店。
紧盯收货售后,留存完整消费凭证。消费者要妥善保存商品宣传页面、优惠规则、售后承诺、支付凭证等信息;全程录制视频或留存商品照片,核对商品型号、规格、配件等是否与订单一致,检查商品是否存在破损、过期、假冒伪劣等问题。
坚守安全底线,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消费者要提高反诈意识,坚决远离“刷单返利”“充值返现”;警惕冒充客服、快递人员的来电与短信,不点击陌生链接、不泄露银行卡密码、验证码、支付口令等隐私信息;遇到可疑情况,务必通过官方平台核实,谨防上当受骗。
陕西省消保委相关负责人提示,消费者应妥善保存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相关凭证、聊天记录及经营者信息;发生消费纠纷后可先与经营者协商处理,协商无果时要及时向消费者组织反映情况,也可拨打12315热线或登录“全国消协智慧315”平台进行投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群众新闻记者 仵永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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