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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国提供了可推广可复制“模板”

2018-11-14 14:32:06

“为全国提供了可推广、可复制的宁夏版‘枫桥经验’。”11月13日,记者从自治区司法厅获悉,今年8月份以来,司法部两次点赞宁夏试点“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的做法与成果。

宁夏是全国“枫桥经验”试点省区。今年6月至8月试点期间,宁夏司法行政系统聚焦法治化、网络化、常态化、专业化、信息化、长效化,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8万多件,比去年同期增长11.5%。9月份,在全国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工作推进会上,司法部认为宁夏实现了从被动履职向主动担当、从群防群治向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从“小治安”向“大平安”、从管理向治理的转变,为全国提供了可推广、可复制的宁夏版“枫桥经验”。10月27日,司法部部长傅政华调研宁夏司法行政工作时说,宁夏“为全国提供了可推广、可复制的宁夏经验”。

引言

“78万元,一分也不能少!否则,我男人就由你们养活!”今年年初,宁某井下施工不慎受伤,造成腰椎及肩胛骨多发性骨折。治疗期间,建筑公司支付了宁某医疗费。后来,宁某的妻子岳某与工程承包人杨某因工伤赔偿问题多次发生激烈争执,岳某态度坚决。

“要不是文永刚主任,我们家的这件事估计会一直拖下去。”6月25日,吴忠市红寺堡区信访事项调委会主任文永刚接到此案后,经过5次调解,达成了由杨某和建筑公司一次性赔偿宁某伤残补助金等40.5万元的调解协议,岳某甚是感激。

今年6月至8月试点“枫桥经验”期间,全区司法行政机关聚焦“六化”实现矛盾不上交目标,为全国提供了可推广、可复制的宁夏版“枫桥经验”。

别急,有话好好说

——宁夏版“枫桥经验”的“六化”故事

这事不处理好,你们谁也别想走

法治化:采取上门、包案、疏导等方式分流分类处置矛盾纠纷,引导群众依法信访、理性诉讼。

“少一个子儿也不行!今天,你们必须给一个说法。”

“事故与矿上没关系,我们可以给予一定的慰问金。”

7月10日,在张某负责的石嘴山市惠农区某煤矿拉煤时,蔡某驾驶史某的重型牵引货车发生单方事故,蔡某当场死亡。当天,蔡某的妻子白某等10余人围堵煤矿办公场所,要求煤矿赔偿120万元,且“一分也不能少”。

次日,接到惠农区信访局委托,火车站街道办事处信访事项调委会迅速介入。调解员马斌与塞北律师事务所律师赵爱玲一起来到煤矿,对案件展开调查。“事故的第一责任人是车主史某,蔡某本人也有责任。事故毕竟发生在煤矿,煤矿在答应给予20万元抚慰金的基础上,考虑再给死者亲属一些救助。”马斌、赵爱玲依法向三方讲明事故责任,劝白某等理性对待,降低诉求。白某等依然要求煤矿赔偿120万元,“这事不处理好,你们谁也别想走!”

调解无效,马斌建议白某走法律程序。僵持数天后,白某经咨询律师等要求继续调解处理。

7月30日,在安监、公安等相关部门大力配合下,马斌的努力有了结果:三方达成了史某赔偿30万元、煤矿救助50万元的调解协议。

“老人和娃娃们的生活有了着落,调解员解决了我的大问题,我们全家从内心感激他们。”10月24日,已拿到全部赔偿款的白某告诉记者。

经贺兰县洪广司法所调解,农民工领到了被拖欠的工资。

不要吵,争吵解决不了任何问题

网络化:在市县、乡镇(街道)、村(居)、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设立信访事项人民调解组织、接待窗口(岗)等,实现人民调解组织全域覆盖。

“大家都不要吵,争吵解决不了任何问题,我们来就是要帮你们解决问题。”

6月13日22时许,吴忠市红寺堡区红寺堡镇司法所所长杨润泽、柳泉司法所调解员蒋彦强及红寺堡区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年力祥等赶到太阳山镇某工地时,几十名农民工正将项目部负责人邓某围堵在中间,情绪激动。杨润泽亮明身份,规劝双方稳定情绪,“有理不在声高,大家有话好好说,不要伤感情。”

当日17时许,工程承包人马某急匆匆闯进杨润泽办公室,说太阳山镇某工地拖欠40多名农民工4个月的工资,农民工正围着项目部负责人讨要工钱,随时都有可能发生意外,“信访调解窗口工作人员让我来找你。”

闻讯,杨润泽当即联系柳泉司法所调解员蒋彦强等赶赴现场。

现场,邓某称因工程发包方尚未结算工程款,项目部没钱发工资。面对农民工当场兑现工钱的要求,邓某一再强调短期内无法满足农民工诉求。经过2个多小时的劝说,经与邓某反复协商,杨润泽拿出了项目部2日内先行解决农民工工资的调解方案,得到双方认可。接着,杨润泽等当场让农民工推选出代表,由农民工代表计算出拖欠的所有农民工工资数额。同时,建议工程发包方核对农民工工资,并造册以现金形式发放。

6月15日,在柳泉司法所监督下,刘某等40余名农民工拿到了共计15万元工资。9月27日,马某、刘某代表40余名农民工,将一面锦旗送到红寺堡司法所,上书:“心系老百姓、为民办实事。”

据红寺堡区司法局局长王毅介绍,该区已在3个乡镇设立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委员会,在2个乡镇的信访接待室设立了人民调解室,各乡镇均设立了信访矛盾人民调解“绿色通道”。今年截至目前,已调解信访案件17起,调解成功4起,其他案件已付诸法律程序。

今年6月份以来,宁夏在3750个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信访事项接待岗,在243个乡镇(街道)设立信访事项人民调解组织,在27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243个公共法律服务站设立信访事项接待窗口,在391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设立信访矛盾调解“绿色通道”,在5个市、22个县(区)设立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委员会,信访矛盾人民调解网络实现全域覆盖。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锦林司法所调解员调解小区物业纠纷案。

一个巴掌拍不响,要担起责任

常态化:发挥人民调解“四张网”基层优势,将矛盾纠纷牢牢吸附在当地。

“你这么做没道理,得把工资还给我!”常某理直气壮。

“钱打到我卡上了,就是不给,想去哪告随你的便!”

10月10日,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锦林司法所调解员付振荣走访时,某小区网格员连芳芳反映居民刘某与常某因工资问题发生激烈争吵,矛盾极有可能升级。

同住一小区的刘某与常某都在某绿化队工作。8月18日,因刘某有事,绿化队班长段某找常某顶替刘某工作。几天后,段某把常某13.5天的工资打到了刘某的工资卡上,刘某记怨段某曾给他报错过工时,拒绝归还常某的工资。双方几经协调未果,段某率10余人与刘某发生争执。

闻讯,付振荣当即表示要介入调解处理,以防事态扩大。调解中,段某、常某与刘某一见面便吵。付振荣将3人分开后,得知刘某性格倔强耿直,与同事及段某的关系不太融洽。段某曾将刘某的工时少报了半天。刘某称,只要段某将少报的工时补上,他就退还常某的工资。段某坚称不存在少报工时的情况,双方互不相让。

“一个巴掌拍不响,要担起该担的责任。”付振荣明晰法理,段某同意给刘某补齐半天的工资。经过2个多小时的劝说,双方签订调解协议,刘某当场退还了常某728元工资。

锦林司法所所长马清华说:“今年以来,通过街道调委会、社区调委会、网格调解员“三级联调”,与公安、工会及妇联等相关单位相互配合,成功排查化解矛盾纠纷245起,做到了‘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

2017年起,宁夏全面推广覆盖农村、城市、单位、行业的人民调解“四张网”建设,预防化解矛盾纠纷能力大幅提升,早发现早调处,把矛盾纠纷牢牢吸附在了基层。试点“枫桥经验”期间,全区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万多件,预防矛盾纠纷2620件。

中卫市沙坡头区诉前人民调委会调解员调解民间借贷纠纷。

如果不能解决,我们就找上面去

专业化:大力培育调解员队伍,构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将大量疑难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企业欠我们100多人8年的养老金和医疗保险费,我们该怎么办呀?你们要是不能解决,我们就找上面去!”

8月27日,某企业10余名职工向贺兰县劳动争议调委会主任王建宁反映。面对情绪激动的职工,王建宁和调解员陈光显一边热心接待耐心解答,一边电话联系企业负责人朱某了解有关情况。

当天,王建宁、方燕红即到企业展开调查。经过半个月的努力,他们摸清有关情况,并从社保局核实了该企业2008年1月至2016年10月的职工养老及医疗保险费款项。随后,王建宁等制定调解方案,耐心给朱某讲解《劳动法》《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从企业发展、人员安抚等方面耐心做企业工作。但朱某以企业资金周转困难为由,让职工等待。再次调解中,陈光显、方燕红从稳定职工队伍、谋求企业更大发展入手规劝,朱某提出先交一部分职工的养老及医疗保险费,其余的等企业资金回笼再缴纳,职工们不同意。陈光显等反复做朱某的工作,希望企业克服困难,一次性交清所欠款项,朱某表示3天内为职工缴清欠费。

9月13日,在王建宁、陈光显、方燕红等调解员的见证下,企业兑现了拖欠113名员工8年的养老及医疗保险费共170余万元。

近年来,宁夏各地在着力构建人民调解“四张网”的同时,大力构建适应社会发展和群众需求的“行业专业网”,解决各类行业性专业性矛盾纠纷。目前,宁夏各类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覆盖率达100%,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3689个,2.5万名人民调解员坚守维稳第一线,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路司法所调解员在社区调解家庭矛盾纠纷案。

辛苦你们了,我对结果特别满意

信息化:突破部门信息壁垒,实现人民调解组织与信访部门的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共用。

长效化:基本构建起人民调解工作“四梁八柱”制度体系。

“你和老哥哥因为土地的事再闹矛盾了吗?”

“没有,我对你们调解处理的结果特别满意,辛苦你们了。”

10月28日,隆德县联财镇调委会副主任王虎林来到马某家中,就其兄弟俩的土地纠纷调解情况进行回访。

8月27日,联财镇接到马某在宁夏信访网上反映门前道路未硬化的问题后,王虎林与调解员高军元经调查得知,马某家日常行走须经过堂兄马某某家门前一段大约50米左右的巷道,2016年在硬化该巷道时,马某某以巷道靠自家院子一侧1.5米宽的路面是自己家耕地为由,阻止对巷道硬化。当时,镇政府与村委会多次做马某某的工作未果。随后,两家因此产生纠纷。

盐池县惠安堡司法所调解员调解村民集体纠纷。

王虎林和高军元多次到马某某调解均遭拒,就联合镇包村干部方强、县扶贫办副主任辛学发再次来到马某某家中,阐明硬化村路是扶贫项目,应给予支持。经过反复劝说,马某某表示同意。随后,在辛学发的监督下,将马某家门前巷道的整体路面宽度扩展至3米硬化,化解了这起通过网络反映的纠纷。

试点“枫桥经验”工作期间,宁夏还探索“互联网+人民调解”工作法,依托中国法网、宁夏法网、宁夏信访网、宁夏公共法律服务网等,实现人民调解组织就近查找,信访事项调解网上咨询、网上申请、网上办理,实现县(区)调解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信访事项调委会、律师和公检法、行政机关之间联调互通,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化解真正实现了从“被动”到“主动”的转变。

目前,宁夏已基本构建起了人民调解工作“四梁八柱”制度体系,制定《专职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等,规范人民调解员管理考核;制定信访事项人民调解《信访矛盾联合调解制度》等10项制度,规范信访矛盾办理程序;出台政策标准,按照复杂程度、办理难度,分类定级信访矛盾,以案定补、奖补结合,并全部纳入同级财政保障。

最近,宁夏启动坚持发展“枫桥经验”三年行动,以通过固化试点成果推动人民调解提档升级,打造可借鉴、可推广、可复制的新版宁夏版“枫桥经验”。(记者 白景辉)

评论:有理不在声高

《易经》有言:“吉人之辞寡,躁人之辞多。”

调处矛盾纠纷,寡辞稳定当事人情绪是取得信任的基础,也是让其冷静表达诉求的起点。其间,调解者辞多易生偏袒之隙,进而失信于人,莫不如做一个辞寡者。

矛盾纠纷调处中,得理不饶人、高喉咙阔嗓子者有之,无理搅三分、唯恐事情闹不大者亦不少。其间,辞之多寡既考验人民调解员的心理承受能力,也考验其法律素养和语言表达能力,还考验其群众工作能力。

宁夏试点“枫桥经验”,2个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8万多件,人民调解员让当事人“有话好好说”的做法功不可没。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其间,无论当事人的嗓门有多大、情绪有多激动,人民调解员都要遏住自己的情绪、消除当事人的不冷静言行,防止因言辞不当“谈崩”,还要让当事人明白:有理不在声高,有话必须好好说。

“知者不失人,亦不失言。”一个真正智慧的人,该说的直说快说,既不失信于人,也不失言于事。矛盾纠纷调处本质上也是群众工作,不缺位、不出事是基本要求,只要我们把政策法律讲清楚,并让群众听明白,学会依法说事讲理表诉求,就没有解不开的疙瘩、翻不过的冰山。当然,与群众讲道理也要坚持做到有理不在声高,不给党和政府抹黑。但是,执法则须严格不徇私,让法律的公平正义之光照亮每个人的心灵。(川道故事)

银川市兴庆区解放西街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损害赔偿纠纷案。(本版图片均由相关市县司法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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