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回到顶部

医保政策迎来5大新变化

2019-12-30 10:40:00

12月27日,记者从西安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西安市经过近20年的改革发展,已经构建起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大病保险为补充、医疗救助为托底的“三重医疗保障”制度体系,总体保障水平在全国同类城市中位于前列。2020年,该市医保政策将发生5个方面的新变化。

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西安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办法(暂行)》2020年1月1日实施,西安市670多万城乡参保居民将消灭待遇差别,实现城乡待遇统一。新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统一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同时统一了门诊慢特病政策,统一后的门诊慢特病保障病种达到50种,合规费用均可纳入支付范围。统一了参保筹资标准和缴费途径,个人缴费250元,财政补助不低于520元,个人参保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统一的门诊统筹不再设置起付线,推行按人头付费,落实“两病”患者门诊用药保障,参保群众可自由选择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同时延续了中央、陕西省、西安市医保扶贫政策,特困供养、贫困重度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4类特殊人群的参保个人缴费财政全额或定额资助,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三重医疗保障”,继续落实医保扶贫倾斜支付政策。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合并实施

西安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2020年1月1日起合并实施。“两险”合并后,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同步参加生育保险,生育保险受益人群进一步扩大;基金池子由两个并为一个,共济能力和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增强;“两险”统一征缴,参保单位事务性负担进一步减轻,参保人员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直接挂帐结算,群众享受医保权益更加方便。两险合并后调整了报销方式,扩大了保障范围,增加了受益人群。

新增付费病种55种

2020年西安市医保政策扩大按病种付费病种,新增和调整按病种付费病种55种,调整后该市按病种付费病种总数达到175种。通过大幅增加按病种付费病种,并合理确定相应结算标准,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更加精细化。同时扩大日间手术范围,将老年性白内障等6个病种纳入日间手术按病种付费范围,可有效提高医院住院周转率,减少患者住院天数,从而减轻参保患者的医疗负担,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建立按床日付费方式,将精神分裂症等7种需长期住院治疗的病种实行按床日付费,可有效减少既往定点医疗机构因为控费压力等原因,将患者来回转院治疗、甚或推诿患者现象的发生,保障患者得到持续的、更为充分和合理的治疗。

推进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减轻群众负担

2020年,西安市将深入推进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继续平稳推进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加强试点政策执行情况检查,确保为期一年的试点工作取得圆满成效。积极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扩品种工作要求,做好下一采购周期中选品种确定和集中采购相关工作,确保该市群众切实享受到改革试点红利。开展高值医用耗材治理,推动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进一步减轻群众负担。

群众的“救命钱”将更加安全

2020年,西安市将进一步深入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行动,深入开展政策宣传,发动全民广泛参与打击欺诈骗保;建立完善西安市医保基金专家库,逐步打造专精尖基金监管队伍;全覆盖、零容忍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始终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积极推进国家基金监管方式创新试点,引入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医保基金日常监管、专项检查、重点线索核查、驻点巡查和异地调查等相关工作,构建多层次、全方位的监管体系;引入律师事务所提供医保基金监管法律保障,确保依法依规实施监管,切实管住管好群众“救命钱”。

据悉,截至今年11月底,西安市城镇职工医保参保344.29万人,城镇居民医保参保248.15万人,新农合参保435.31万人,三项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共覆盖城乡居民1027.75万人,医保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全市共有医保定点协议医疗机构4514家,定点药店4155家,为该市参保群众就医看病提供了坚实保障。 本报记者 张毅

扫一扫分享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