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回到顶部

省教育厅给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定规矩 社会培训机构禁开全日制教育

2020-06-18 09:32:05

6月17日,省教育厅发出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明确,坚决制止社会培训机构(含补习学校)违法违规招收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开展全日制教育、培训,替代义务教育学校教育。

省教育厅要求,对于新摸排出的经确认辍学但未纳入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控辍保学工作台账的适龄儿童少年,先通过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全国学籍查询,有本省学籍记录的应通过学籍系统做好标记,有外省学籍记录的应致函对方教育部门或函报省教育厅协调教育部核实,学籍系统无记录的通过“新增台账管理”功能录入信息。

要求各地完善“学籍校”监测报告制度,把每学期开学首月作为重点监测时段,把初中作为重点监测学段,把建档立卡贫困学生、一般农户中的边缘户、留守、孤儿、残疾、流动与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作为重点监测群体,规范执行日考勤、月报告制度,对无故未到校学生建立台账,及时进行家访核实,做好劝返复学与销号管理。

健全“户籍地”追踪报告制度,对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就读情况实行跟踪监测,特别是对已举家搬迁“户籍未迁出”和外出务工随迁子女监护人建立定期回访追踪机制,获取异地入学手续或有效证明,实行台账式痕迹化管理,做到不漏一生。

同时,坚决制止社会培训机构(含补习学校)违法违规招收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开展全日制教育、培训,替代义务教育学校教育,致使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不能依法实现。(记者张彦刚)

扫一扫分享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