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姚尧)6月11日,记者从陕西省财政厅获悉,财政部等5部门对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结果进行了通报,陕西省荣获总体评价和分任务方向评价5个A级等次,为全国10个“5A”级等次省份之一,获得奖励资金3.8亿元,较上年增加2.3亿元。这是继2021、2022年后,陕西省连续三年获此殊荣。
2023年,陕西省财政厅聚焦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积极筹措资金,提升资金使用绩效。严格落实中央关于“省级投入不低于上年度规模”的政策要求,2023年省本级预算安排44.4亿元,较上年增加1亿元。积极争取中央衔接资金83.47亿元,同比增长7.74%。坚持“周提醒、旬通报、月调度”的工作机制,督促市县加快支出进度,在国家多次重要节点通报中,陕西省中央衔接资金支出进度均排名全国前列。完善加强衔接资金管理制度办法,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陕西省财政厅会同省农业农村厅等9部门,联合会审了56个脱贫县的整合方案,并增加复审环节,首次将40个非贫县纳入复审。年中对方案再次联审,56个脱贫县共整合涉农资金143亿元,有效保障了脱贫县的资金需求。结合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财会监督、衔接资金自查自纠、民生资金整治等工作,开展专项检查、集中督导帮扶和综合评价,直达资金系统预警逐一排查,确保衔接资金使用安全。
2024年,陕西省财政厅坚持将巩固脱贫成果作为财政优先保障领域,省本级预算安排44.5亿元,较上年增加1000万元。积极争取中央衔接资金82.18亿元,同比增长2.77%。会同相关部门督促指导市县加快项目实施和预算执行,不断提升资金使用效益。陕西省财政厅通过组织项目方案审查和政策培训等方式,指导市县立足资源禀赋和现有基础,将衔接资金优先用于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同时,不断健全利益联结机制,确保产业增值收益更多留在农村、留给农民,带动脱贫群众持续增收。陕西省财政厅印发《将脱贫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政策优化调整至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实施细则》,明确整合政策试点范围由原来的56个贫困县调整至11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指导县区落实项目全过程管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乡村全面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