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姚尧)1月9日,记者从陕西省财政厅获悉,2024年以来,陕西省财政厅全面落实“三个年”活动要求,围绕“聚合力、增动力、激活力”工作思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积极争取国家政策,做好税收非税政策管理。
真抓实干聚合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陕西省财政厅会同税务部门认真落实落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增值税加计抵减、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等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切实做到应减尽减、应缓尽缓、应免尽免,有效减轻企业负担。全年落实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政策的减税降费及退税约400亿元。
陕西省财政厅会同省发改委、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持续开展地方财经领域涉企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整治,重点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以专项治理促进惠企政策落实,切实减轻各类市场主体负担。加强涉企收费事项清单管理,根据中央和陕西省收费政策调整变化,及时对各部门管理的收费项目逐一梳理,修改完善陕西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进一步提高了目录清单内容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可操作性。
同时,持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组织编写了《财政收入政策要点》,帮助纳税人熟悉政策、用足政策。组织全省各级财政税政部门深入509户重点税源企业开展实地调研,面对面倾听企业诉求,实打实纾解企业难题,企业满意度连续多年超过九成。
主动作为增动力,积极争取国家政策。2024年1月,陕西省镍湿法冶炼中间品和钴湿法冶炼中间品两项关税税率调整建议得到财政部采纳,采纳比例居全国前列,进口税率由13%调整为0%,每年可为企业节约税收成本近2000万元,新能源产业发展再获政策红利。
为培育新型消费业态,经过多年争取,9月份,财政部等五部门同意陕西省西安市获批设立市内免税店,力促消费市场加速回暖向好。
2024年11月,财政部等三部门联合发文,再次扩大了启运港退税政策实施范围,对陕西省新增了通往内蒙古二连浩特、内蒙古满洲里、广东省湛江港、云南省磨憨铁路口岸等4条线路,至此陕西已有7条线路实行启运港退税政策,位居全国前列。
建章立制激活力,做好税收非税政策管理。2024年10月,财政部等三部门联合印发《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明确自2024年12月1日起全面实施水资源费改税试点。按照中央授权,陕西省财政厅会同省税务局、省水利厅等部门广泛征求意见,进一步明确了陕西省公共供水管网合理漏损率、水资源税具体适用税额、水力发电取用水适用税额、税收减免政策等,促进节约集约用水,落实国家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要求。
同时,印发《关于西安仲裁收费管理政策的批复》,将西安仲裁收费由行政事业性收费转变为经营服务性收费,进一步促进仲裁收费的市场化运行。研究制定《关于做好湿地恢复费缴纳和管理工作的通知》,规范陕西省湿地恢复费缴纳和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湿地保护。修订完善《陕西省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为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提供政策支撑。印发《关于征收两项涉电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加强政府性基金征收管理,确保非税收入应收尽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