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5月19日电(记者申铖)记者19日从财政部了解到,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九部门(单位)联合印发通知称,在充分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决定在全国范围推广应用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
为推动解决各类电子凭证接收难、报销难、入账难等问题,2022年以来,财政部等部门(单位)联合组织开展了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试点工作,通过试点充分验证了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的科学性、规范性、有效性,打通了电子凭证报销入账归档“最后一公里”。
此次印发的通知明确,遵循“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的工作原则,推动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应用,有效提升全社会会计信息化建设水平。
据了解,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为电子凭证会计信息化处理提供了统一的技术规范和结构化数据标准,支持包含结构化数据的电子凭证用于接收、报销、入账、归档等全流程各环节。
根据通知,对于已参与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试点工作的开具端单位,应进一步提升相关电子凭证开具(分发)能力,有效夯实推广应用工作基础;对于已参与试点并完成电子凭证全流程处理的接收端单位,应巩固试点成果,拓展全流程处理能力覆盖的外部电子凭证种类,推进单位内部凭证电子化和结构化;对于已参与试点、但未完成所有会计主体实现电子凭证全流程处理的接收端单位,应继续加大推广应用力度,推进单位整体全面应用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对于未参与试点的单位,在具备条件的基础上,可充分借鉴试点先行经验,稳步推进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在本单位的应用。
目前,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推广应用版)已通过财政部官网公开。
财政部会计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各单位在评估单位自身会计信息化水平及发展规划的基础上,根据单位实际业务情况,明确应用的电子凭证范围,参考试点工作经验,梳理单位涉及电子凭证全流程处理的相关系统(如报销、档案等信息系统),开展系统改造,实现电子凭证的接收、报销、入账、归档等全流程无纸化处理,推动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