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姚尧)8月27日,记者从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为充分发挥统筹推进陕西省民营经济发展职能,结合陕西省民营经济发展,陕西省发展改革委全力打造促进全省民营经济发展“1747”工作抓手,推动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
“1”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按照国家有关要求,陕西省发展改革委多渠道、多形式积极加大宣贯力度,引导各级各部门和广大民营企业家领会立法宗旨,传递党和国家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方针政策。分片区邀请专家学者与民营企业“面对面”宣讲沟通。
第一个“7”指《陕西省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七大行动”实施方案》。按照“七大行动”要求,陕西省发展改革委持续推进深入实施破除市场准入壁垒、加大民营经济要素支持等牵头的3个行动12项具体工作,确保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
“4”指在陕西省发改委内搭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四个平台”。制定印发《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工作机制》,打造企业诉求响应、政企沟通对接、技术交流合作和典型案例宣传推广等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四个平台”,从政企常态化沟通、问题诉求办理、涉企政策发布机制、政企协同机制、加强高校院所与企业精准对接、搭建企与企交流合作平台、扩大民营企业影响和宣传企业家精神等8个方面,进一步优化涉企服务,凝聚全委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合力。
第二个“7”指制定《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七条措施》。针对政策知晓率不高、融资难、民企竞争力不强、营收规模小、活力不足、参与全球产业链分工竞争力不强、工作合力不聚焦等七方面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七条措施,明确分工,夯实责任,加强常态化调度推动,构建横向部门协同、纵向省市县联动的工作推进大格局。力争今年底,民营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不低于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