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姚尧)11月27日,记者从陕西省财政厅获悉,2025年,安康市平利县累计安排使用财政衔接资金1.76亿元,以乡村产业、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等为重点,实施项目133个,为“千万工程”建设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
安康市平利县按照轻重缓急原则,从项目库中选取符合资金支持的项目,编制年度“千万工程”项目资金使用方案,经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查后报省级备案。重点审核资金来源及资金管理要求,审核项目是否源自项目库,联农带农机制是否紧密,是否符合行业建设标准,是否包含负面清单。对照《陕西省“千万工程”示范村建设标准》中村庄规划、人居环境、乡村产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乡村治理六个方面建设任务,自下而上制定项目清单。财政资金聚焦“千万工程”重点项目和建设任务,提前做好项目征集和储备,科学合理设定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认真开展项目可行性论证,提高项目总体资金效益。
同时,集中使用的“千万工程”建设资金,在符合原渠道资金管理办法和资金使用投向要求的前提下,重点用于示范村建设任务。严守“不碰触负面清单、不产生隐性债务”底线,强化项目资金绩效管理,按照“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原则,对资金实施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设立、绩效运行监控、 绩效评价和评价结果应用的全过程绩效管理。县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设立村整体绩效目标表,以村为单位开展绩效管理和执行监控。各行业主管部门以项目为主体,落实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分类设立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开展绩效管理和执行监控。
安康市平利县财政按照“3、10、5个工作日”要求,及时准确下达资金指标,资金文件抄送县农业农村局。平利县财政局会同相关部门,利用财政预算一体化信息系统,做好统计分析工作,掌握资金下达进度、支出进度和用途、绩效等情况,定期汇总报告,按时统计资金投入使用等相关数据。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的原则,认真落实日常监管责任,不定期开展项目资金抽查,积极配合财政、审计、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监督检查,确保资金投向精准、使用合法有效。按照“谁分配、谁使用、谁公开、分配到哪里、公开到哪里”的原则,“千万工程”建设资金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按照资金和项目实施的层级,分级分类公开有关信息内容,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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