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董悦 王元)为有力维护农民合法权益,长武县自然资源局严格落实国家、省、市相关部署,遵循“依法依规、房地一体”“应登尽登、能发尽发”原则,持续推进“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助力农民早日拿到红色“不动产权证”。
政策指引,为工作开展定方向。长武县自然资源局坚持“尊重历史、便民利民、因地制宜、统筹推进、分步实施、逐步覆盖”原则,组织外业调查技术单位及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专题学习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问答》;深入镇办,以会议形式开展农村“房地一体”政策宣讲。同时,先后以县自然资源局、县政府办名义印发《长武县“房地一体”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县政府办及县自然资源局分别出台《关于解决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等政策文件,为“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顺利推进筑牢政策支撑。
权籍调查,为登记工作打基础。自农村“房地一体”工作启动以来,长武县以行政村为基本单位,统一组织开展“房地一体”权籍调查。工作人员深入各镇(办)、各村入户开展宅基地测量与房屋现状调查,运用数字化处理及高精度测绘技术,全面查清宅基地权属来源,以及地上房屋、集体建设用地及其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的坐落、界址、面积、权属等关键信息。截至目前,全县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应调查宗数共37795宗,其中农村宅基地37513宗、集体建设用地282宗,已完成28887宗外业权籍调查确权登记任务。
上下联动,确保证书“应发尽发”。在权籍调查的基础上,县自然资源局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长武县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等规定,对资料完善、合法合规、产权清晰的房屋予以登记发证,让农民权益得到法律层面的确认与保护。
为提速工作进程,长武县自然资源局在办公大楼1楼设立农村“房地一体”调查确权登记办公室,购置2台打证机,抽调5名技术员专攻资料审核与制证工作。同时持续强化与各镇(办)的联动,按照“镇(办)主导、县自然资源局及技术单位配合、分批次颁发”原则攻坚克难,通过集中发证提升发证效率,推动“应颁尽颁”落地见效。目前,已将8013本有权属来源资料的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书移交镇政府核发,确保符合登记条件的证书陆续送达村民手中,切实维护村民对宅基地及其房屋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长武县自然资源局将把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作为重点工作持续推进,进一步优化登记流程,加大宣传指导力度,确保登记工作实现全覆盖、高效有序开展。同时,积极创新服务模式,不断提升服务质量与效率,为办事群众提供更便捷高效的登记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