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记者从省水利厅获悉:本月起,省水利厅、省公安厅、省检察院在全省联合开展“亮剑护河2026”河湖执法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聚焦河湖保护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旨在健全河湖保护治理制度,全面加强水利与公安、检察机关的协作配合,依法打击侵占河湖、妨碍行洪安全、破坏水工程、非法采砂等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立案查处一批典型违法案件,切实维护河湖管理秩序,筑牢生态安全和防汛安全防线。
在防洪安全领域,依法查处非法侵占河湖水域和水库库容、非法占用河湖岸线等行为;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水库大坝及其附属设施、河道堤防等水利工程安全等行为;妨碍河道行洪安全的行为;拒不服从防汛抗旱调度的行为。
在水生态水环境领域,依法查处河湖“四乱”(乱占、乱采、乱堆、乱建)、人为造成水土流失危害、不落实最小生态流量泄放等行为;依法查处非法围垦河湖、非法养殖、破坏水文监测设施等行为。
在河道采砂管理领域,依法查处未经批准擅自采砂,在禁采区、禁采期采砂,以及超范围、超深度、超期限、超许可量等未按许可要求的非法采砂行为;取缔“三无”船舶、非法采运砂船和车辆及非法砂场;严厉打击以疏浚为名的采砂行为,整治“蚂蚁搬家”式盗采河砂行为。
在水工程安全运行领域,查处毁坏水库大坝、水闸、堤防设施或者其观测、通信、动力、照明、消防等管理设施,干扰或破坏水库大坝、水闸、堤防正常运行等违法行为。
同时,通过信访、举报、领导批办、媒体曝光、卫星遥感监测、河湖巡查、部门移送,以及巡视巡察、生态环保督察、审计转办等途径获取的涉河湖重大问题应当纳入重点整治范围。
“省河长办制定省级行动方案,各市(区)水利部门联合同级公安、检察机关,结合实际制定行动方案,以河湖长令等形式发布。要利用电视台、报纸、门户网站等媒体广泛宣传‘亮剑护河2026’河湖执法专项行动,提高全社会参与的积极性,接受群众监督。”省水利厅相关负责人说。(群众新闻记者 徐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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