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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十五条措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2023-05-05 09:34:57

本报讯(记者 韩轩)5月4日,汉中中院召开了全市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暨破产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会上公布了《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为开展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与保障的十五条措施》。

据悉,这十五条措施内容涵盖依法平等全面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等15个方面,能够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共同营造法治化一流营商环境。

汉中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主持日常工作)、新闻发言人刘兴平介绍,汉中中院为贯彻落实省、市“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部署要求,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共同营造一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汉中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人民法院职能职责,制定了这十五条措施。

附:十五条措施具体内容:

1.依法平等全面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始终坚持平等保护原则,依法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保护国内企业和外资企业利益、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利益、本地企业和外地企业利益、大型企业和中小微企业利益,保障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共同履行社会责任。

始终坚持全面保护原则,依法全面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物权、债权、知识产权、自主经营权等各种财产权;依法全面保护实体经济、虚拟经济等各种经济体系;依法全面保护各类企业、企业家及其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2.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最大限度减少执行措施对市场活动和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严格规范强制执行措施适用,灵活采取查封措施,尽量通过执行和解的方式,支持被执行人通过融资、自行变卖查封财产等方式,置换出价款后清偿债务;支持选择对被执行人生产经营影响较小且方便执行的财产执行;支持企业内引外联重获发展。推广应用全国法院网络询价评估系统,加大网络司法拍卖力度,降低执行环节费用成本。

3.畅通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案件审判的“绿色通道”。

依法公正高效办理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等案件,助力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加强中小投资者保护,依法审理公司决议效力、股东知情权、利润分配权等案件,促进公司治理规范化。

4.深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巩固拓展司法便民利民机制。

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持续深入开展民事、行政第二审案件网上立案试点工作。健全12368诉讼服务热线工作机制和热线立案监督投诉及处置工作机制。完善诉讼服务中心服务功能,推广应用人民法院在线服务等便民平台,使各项便民利民措施落地见效。

强化诉源治理,建立健全多元化商事纠纷解决机制,发挥行业调解组织、商事调解组织作用,努力提高商事纠纷诉前调解成功率。进一步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依法减免缓困难市场主体诉讼费、执行费。

5.推进现代科技与审判执行工作深度融合。

进一步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实现案件信息、庭审活动、裁判文书、审判流程和执行信息全面公开,打造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智慧法院、阳光法院,使广大企业即时、全面、动态掌握案件审判信息,增强广大企业对司法改革和司法公平正义的获得感。

6.严厉打击各类破坏营商环境犯罪。

依法打击侵犯各类市场主体及其经营者合法权益的刑事犯罪。依法严厉打击强揽工程、强迫交易、暴力讨债、串通招投标、破坏生产经营等影响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的犯罪行为。

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审理有组织犯罪案件,确保对黑恶犯罪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

依法审理破坏市场秩序的经济犯罪,严厉打击非法集资、内幕交易、贷款诈骗、“套路贷”、洗钱等违法犯罪,维护公平竞争、健康有序的市场秩序。

健全涉案财物追缴处置机制,最大限度追赃挽损。

7.持续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

以秦创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汉中中心为依托,运用好联席会议制度,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统筹协调。加大科技创新成果司法保护力度。

注重从个案审理中发现我市企业在知识产权创造、管理、经营和保护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司法建议指导企业健全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

8.健全破产审判工作机制。

健全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积极适用重整、和解程序,促进生产要素优化组合和企业转型升级;对无法重整、和解的企业,依法稳妥有序引导其退出市场。

完善落实“府院联动”协调机制,加强同政府部门的协同发力,支持破产市场主体的债务重组和后续发展,协调解决企业破产过程中涉及的企业注销、涉税事务办理、资产处置、职工权益保护、维护稳定等有关问题。

深入推进“执转破”工作,依法将符合破产条件的执行不能案件转入破产程序,促进“僵尸企业”市场出清。提升破产案件办理质效。优化企业破产办理机制和流程,压缩办理破产案件审理期限。

9.助力防范化解金融领域风险。

依法审理金融纠纷案件,加强金融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指引,促进金融市场规范有序发展。完善常态化金融协同治理工作机制,推动金融监管与金融司法有序衔接、金融纠纷高效多元化解。

10.助力防范化解房地产领域风险。

依法妥善处理涉众型房地产领域、建设工程领域诉讼案件,支持配合做好“保交楼、保稳定、保民生”工作,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

11.着力推动社会诚信建设。

坚持以最大决心、最大力度切实解决执行难,加快推进执行难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深入开展“三秦锐士·2023--法卫天汉扬诚信”执行行动,切实用好委托调查、悬赏征集线索、拒执入刑、“执转破”等“四把利剑”,更快更优兑现市场主体胜诉权益。

充分运用信用惩戒、罚款、拘留、追究拒执犯罪刑事责任等手段,依法打击规避、抗拒执行行为促进被执行人履行义务。推动形成“守法守信光荣、违法失信可耻”的社会氛围,让守法守信逐渐内化为信念,成为习惯,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12.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度融入审判执行工作。

定期发布贯彻实施民法典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发挥司法裁判、典型案例明辨是非、惩恶扬善、定纷止争功能,增强市场主体的法治意识、契约意识和规则意识,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让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

依法惩处虚假诉讼、恶意诉讼行为,推动诉讼诚信建设。

13.助推政务环境、生态环境建设。

妥善审理行政机关招商引资合同纠纷案件,监督行政机关诚信履行合同约定义务。依法审理涉及企业的行政案件,增强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意识,加大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力度。

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推进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实质化解。

依法审理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案件,助力汉江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14.助力打造开放公平便利的涉外营商环境。

依法妥善审理涉外民商事案件,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程序权利和实体权益,打造更加开放、公平、便利的外商投资环境。

15.加强企业营商法治环境调研和互动。

坚持请进来与走出去双向走访,定期开展法院开放日,邀请企业家参观法院、旁听审判、见证执行。

定期召开与民营企业、工商联、行业协会座谈会,听取企业和企业家建言献策,增进互信与理解,携手共建法治化营商环境。

深入企业开展法律讲堂、以案释法活动,提高企业家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引导企业家在经营活动中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公平竞争。深入企业开展调研,破解影响企业发展和制约司法改革的难点热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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