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咸阳市渭城区人大常委会积极推行建立街道居民议事代表协商制度,创新性提出并实践“三小三大”工作法,让基层治理的“神经末梢”更敏锐、更高效,努力寻求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最优解。
健全“小制度”,构建“大格局”,以制度之力夯实治理根基。基层治理千头万绪,如何避免街道居民议事代表协商制度流于形式,渭城区人大常委会的答案是:靠制度。7月初,区委常委会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建立街道居民代表议事协商制度的意见(试行)》《关于街道民生实事票选制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用一系列全链条的“小制度”对议事协商制度的代表产生、协商大会、意见办理、闭会活动、“一事一议”,以及民生实事项目的征集与初定、审议与票选、实施与监督进行了规定,构建了街道党工委领导、区人大常委会指导、人大街道工委组织实施、街道办事处等协同配合、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这些“小制度”为推进居民代表议事协商制度提供了“操作手册”和“运行框架”,明确了事情“谁来议”“议什么”“怎么议”“议后怎么办”,项目“谁来选”“选哪些”“怎么选”“选后谁来实施”。通过制度的刚性约束与流程保障,使得居民议事代表协商成为驱动基层治理现代化、规范化、长效化的核心引擎。
选好“小群体”,践行“大民主”,以议事代表汇聚民智民力。议事代表是协商制度的“主角”和“桥梁”。渭城区人大常委会将选举议事代表作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关键环节,通过严格的村(社区)推荐、人大街道工委初审、街道多机构联审、街道党工委研究确定等程序,从各街道辖区内选举产生一批具有广泛性、代表性和公信力的议事代表“小群体”。这支队伍中,既有表现优秀的网格员,也有热心公益的楼栋长、老党员,还有律师、教师、个体工商户等专业人士,同时,街道党工委书记、人大街道工委主任、辖区内区人大代表也推荐为议事代表,确保最大程度地反映不同群体的利益诉求,真正做到主体广泛参与、过程真实有效、结果体现公意。通过议事代表的桥梁纽带作用,基层民主从抽象的“人民当家作主”理念,具体化为群众身边可感可知可参与的生动实践。
用好“小舞台”,办好“大民生”,以“一事一议”解决实际问题。从决定推行街道居民议事代表协商制度初始,渭城区人大常委会就明确把“解决群众实际问题”作为最终目的,在制度出台前,常委会班子成员多次深入一线调研指导,各街道在社区、小区先行试点,切实解决了一批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大民生”问题。例如:渭阳街道厚德苑小区内部灯光昏暗、望贤路社区荣发花园小区摄像头问题频发;文汇街道亨星锦秀城电动车充电桩不足、城市人家小区电动车充电桩无遮挡雨棚;新兴路街道八厂北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损坏未修理、14号楼上下水管道破裂;中山街街道向阳路口交会处的下水道堵塞、馨缘小区后院黄土裸露等等,各人大街道工委在收到群众反映后,第一时间搭建起“一事一议”议事平台,将相关部门、街办社区工作人员、物业管理人员、群众代表等组织起来,把群众关心的“小事”摆到台面上快速解决。在“一事一议”试行过程中,渭城区人大常委会摒弃了“大而全”的空泛讨论,聚焦居民反映强烈、亟待解决的具体民生问题,将“小舞台”精准对接到群众的“急难愁盼”,将议事协商的成果直接转化为看得见、摸得着的民生福祉。
“小制度”支撑“大格局”,“小群体”彰显“大民主”,“小舞台”承载“大民生”。渭城区人大常委会“三小三大”工作法,用最规范的制度,保障了治理最基础的运行;用最广泛的代表,践行了民主最本质的要求;用最贴近群众的方式,解决了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为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注入了蓬勃生机与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