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姚尧)10月31日,记者从陕西省财政厅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切实加强和规范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购置管理,近日,铜川市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购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严控制资产购置,强化预算约束,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通知》强调,各预算单位定期对存量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全面掌握资产使用状况。在配置资产时,优先考虑通过单位内部调剂、共享利用虚拟公物仓资源等途径解决需求。确需新购的,在完成资产清查与使用效益评估后,严格按照程序申报购置计划。
各预算单位购置资产须严格执行相关配置标准,如实填报《市级单位资产购置审核表》,依据铜川市财政局资产管理审核意见,申请项目资金或使用自有资金,未经审核或未按审核意见购置的,一律按超标准或超范围配置处理,主管部门不得进行资产报废等处置审批。
强化部门预算与资产管理的衔接,市级预算单位加强资产购置预算管理,将资产配置需求全面、准确纳入年度预算管理,提升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精准度。同时,建立健全资产预算执行分析机制,防止资产重复购置和资源闲置浪费,确保资产购置预算紧密契合单位履职和事业发展的实际需求。
主管部门对本部门、本系统资产购置、使用和处置等环节进行监督管理,推动资产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铜川市财政局联合相关部门定期开展资产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对违规购置、未批先购、超标配置等行为严肃处理,确保“过紧日子”要求落地见效。通过构建标准明确、程序规范、监督严格的管理体系,严把资产“入口关”,以节约财政资金、提升资产使用效益,保障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高效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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